鉅大LARGE | 點擊量:1440次 | 2011年11月26日
合肥出臺以舊換新和電池回收政策鼓勵新能源汽車產業(yè)
《新安晚報》11月18日刊文介紹了合肥市鼓勵新能源汽車行業(yè)發(fā)展的補貼措施,包括汽車補助標準和充電電池回收處理標準。
文章援引了合肥市科技局提供的數(shù)字:2010年合肥市一共擁有500多個充電樁,投入運營的新能源汽車585輛,預計今年會新增1250輛。
為鼓勵新能源汽車發(fā)展,合肥市出臺了相關政策對其予以補貼。具體政策的內容可分為三個部分:
1、補助車型:以《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里所列舉的24批共287款車型為補貼標的物;
2、以舊換新補助標準:可以一次性地獲得3000元/輛的財政補貼;
3、電池回收:目前在用的新能源汽車用電池有鎳鎘電池、鎳氫電池、鋰離子電池,合肥市財政局以回購方式進行變相補貼,補助金額為700元/組,因為目前的新能源汽車大多采用鋰動力電池,所以,這一補助金額以鋰電池的現(xiàn)行價格為基價,具體辦法規(guī)定,回購鋰電池資金由汽車生產廠家和市財政各出一部分,其中:廠家按500元/輛,市財政按200元/輛的標準計提回購資金,實行專戶存儲,在回收處理時,按照報廢時的電池實際狀況實行不同金額的回購價格。
自2009年由財政部和商務部聯(lián)合印發(fā)《汽車以舊換新實施辦法》以來,各個地方都以該《辦法》為藍本,出臺自己轄區(qū)范圍內的補貼辦法,而且在兩部《辦法》規(guī)定的實施期限到期后,又根據(jù)自己的實際情況繼續(xù)推出新的鼓勵辦法,以跟蹤“十二五”規(guī)劃對新能源產業(yè)布局的步伐,合肥市財政局的措施就是在這一背景下出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