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1835次 | 2021年10月21日
怎么看豐田無償開放氫燃料動力電池技術專利使用權
近日,豐田宣布將無償供應5680項燃料動力鋰電池系統(tǒng)相關專利(包括正在申請中的專利)的使用權。內容包括:在市場導入初期,無償供應燃料動力鋰電池組約1970項、高壓儲氫罐約290項、燃料動力鋰電池控制系統(tǒng)約3350項、加氫站相關專利約70項,專利之多涵蓋了氫燃料動力鋰電池系統(tǒng)產(chǎn)業(yè)鏈。相比業(yè)界對豐田開放技術相對保守的認識,以及令業(yè)界記憶猶新的其對混合動力汽車技術專利的保護舉措(1997年豐田第一代混合動力汽車普瑞斯投放市場;混合動力汽車技術相關專利保護期到2015年),和福特、馬自達等公司都是有償、有條件使用其技術專利而言,豐田此舉出乎意料。有媒體分析稱,這是豐田PK特斯拉純電動汽車技術路線,特斯拉CEO馬斯克曾就豐田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發(fā)表過不屑言論,并且特斯拉在2014年六月公布開放所有專利(總數(shù)約200項),也有專家稱豐田誠意有待觀察。筆者不懷疑豐田誠意,就此,有以下幾點看法:
第一,豐田在其Mirai剛開始小批量投放市場就無償開放諸多專利確有深意,正如筆者在前一篇有關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的博客中所言,豐田意欲在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方面引領世界潮流,無償放開專利使用權意味著將在技術上掌控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技術取向和路徑,以及使其相關標準國際化。況且,無論是誰無償使用,都不可能在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技術方面超越有20幾年積累的豐田,這一點豐田有自信。
第二,不同于混合動力汽車,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產(chǎn)業(yè)鏈長,必須有基礎設施保障,因此,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推廣普及僅靠少數(shù)幾家車企難以成勢,無償開放專利將促使更多公司參與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開發(fā)和商業(yè)化,擴大電堆、高壓儲氫罐等關鍵材料和部件的產(chǎn)業(yè)化規(guī)模,不斷降低成本,更重要的是推動在世界范圍內加氫站建設和加氫網(wǎng)絡形成,豐田無償開放其技術專利正所謂意欲取之必先予之,是明智之舉。
第三,有關無償開放專利技術的期限,豐田給出的時間表是到2020年底(氫氣供應及制造等加氫站相關專利無期限),也就是6年。為何?在筆者看來,首先是6年足以讓一家有能力的公司消化吸收豐田技術專利并實現(xiàn)商品化;其次是豐田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技術仍然面對一些課題,比如電堆催化劑的進一步少鉑化或無鉑化以降低成本的課題,高壓氫燃料罐的課題:相比豐田早期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技術,Mirai為新增續(xù)駛里程,采用高達700個大氣壓的高壓燃氣罐,為確保安全的燃氣罐結構和尺寸問題成為車輛設計和總布置的難題,同時,也使加氫站的成本居高不下。解決這些課題應該是豐田下一代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目標,粗略判斷這個時間應該在2020年前后,可以說,豐田給出的專利開放期必是審慎權衡的結果。
第四,我國車企和關聯(lián)公司該怎么看豐田無償開放專利技術使用權呢?筆者認為,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在我國還屬于樣品開發(fā)階段,技術水平不可與豐田同日而語,產(chǎn)業(yè)鏈基本沒有形成,使用豐田專利技術可以盡快填平在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方面的技術洼地,降低開發(fā)成和風險,有志在氫燃料動力鋰電池汽車謀求發(fā)展的公司應該抓住機會。但是,使用專利能否達到豐田水平還要看我國車企及關聯(lián)公司技術基礎和消化吸收能力,也決不是一個或少數(shù)幾個車企的事,是產(chǎn)業(yè)鏈整體能力問題,當然,一些有能力的汽車公司應在此中擔當重要角色。
充電溫度:0~45℃
-放電溫度:-40~+55℃
-40℃最大放電倍率:1C
-40℃ 0.5放電容量保持率≥70%
第五,有關專利使用方式,按豐田的說法,相關公司使用專利時,要向豐田提出申請:“有關具體使用條件等,將會單獨協(xié)商簽訂協(xié)議”,對這一點筆者有些擔憂:5680項專利具體使用都要協(xié)商和簽訂協(xié)議,豐田和相關方都會耗時費力,實際運作效率可能會與豐田初衷相悖,期待豐田能以更開放的姿態(tài)促進有意向公司高效使用其專利技術。
(作者系我國汽車工業(yè)協(xié)會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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