鉅大LARGE | 點擊量:798次 | 2021年01月06日
攜帶鋰離子電池有什么注意事項?
鋰離子電池托運有什么隱藏危險?
充電寶屬于鋰離子電池聚合物儲電設備,相當于大容量的鋰離子電池設備備用電池,與手機、iPad、筆記本電腦、照相機、攝像機等設備中含有的鋰離子電池相同,在高空環(huán)境下遇熱后很容易引起自燃。假如將鋰離子電池直接放入行李中托運,行李在狹小的貨艙空間中受到擠壓或者被碰撞,就會引發(fā)鋰離子電池自燃,嚴重威脅飛行安全。
經(jīng)美蘭機場安檢站統(tǒng)計,每日因托運行李中含鋰離子電池產(chǎn)品需開包查驗的約為800起,占到安檢開包檢查工作量的61%。由于鋰離子電池產(chǎn)品托運存在潛在危險,要旅客等待并配合處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值機柜臺的工作效率,導致機場出現(xiàn)辦票慢、旅客排長龍以及誤機等現(xiàn)象,無形中也影響到大家的出行。
攜帶鋰離子電池要注意什么事項?
1.根據(jù)民航局相關規(guī)定,額定能量值小于100Wh的備用鋰離子電池,只允許手提或隨身攜帶,并需做好絕緣處理后予以放行;
2.額定能值為100Wh的備用鋰離子電池,限定攜帶數(shù)量不得超過2塊,超量部分拒絕運輸;
3.額定能值大于160wh含鋰離子電池電子設備及備用鋰離子電池禁止運輸。【額定能量值(Wh)=電池芯或電池的容量(Ah)×標稱電壓(v)】;
4.旅客和機組的便攜式電子醫(yī)療裝置中的鋰離子電池和備用鋰離子電池在作為行李運輸時,其鋰含量和額定能量的限制是:鋰金屬或鋰合金電池,鋰含量應不超過8g;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應不超過160Wh。同時,電動輪椅或類似代步工具中可拆卸的鋰離子電池,額定能量應不超過300Wh。